导读:根据最新公告可知,2021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为10月30日、31日,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必须在建设工程造价工作岗位配备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分为一级造价工程师和二级造价工程师。
一、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三)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四)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
(五)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六)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第十八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
第十九条修改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进行;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修改,并签字盖章;修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对修改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初始注册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五)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六)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七)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三、发展前景:
建筑工程行业着重于全过程管理开始,建筑经济投资环境下的成本管理成为各个环节的重中之重,因此,作为全过程成本管理的执行者——造价工程师便顺理成章地成为热门职业。而具备造价工程师资格的人才数量,与岗位的需求量,造就了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工程师美好的前景。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的时期,国民经济保持稳定增长。早在2006年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就已达到10万亿。随着建筑业的持续发展,需要大量的建设人才,特别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简称)、建造师、造价员、设计师、工程师等持证人才,更是吃香。因此,一旦成为了市场紧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可谓是“钱”景诱人,企业热捧。
四、一级造价师备考经验
在备考一级造价师考试时,一定要做好细致的计划安排,给自己限定时间,比如规定自己两个小时做完一套试题或者半个小时复习完一章等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给自己做好时间规划可以提高备考的效率。
多看教材,多看教材一定是没有错的,无论考生是一级造价师复习的初期还是在一级造价师复习的冲刺阶段,都建议大家多看教材,一级造价师考试的知识点基本上都是书上的考点,在考试之前考生起码要保证已经看过了三遍教材,并且已经知道书中的考试重点有哪些。
一级造价师历年真题不仅能够帮助我们了解一级造价师考试历年考试重点,主要是我们做几套真题有后就会发现竟然有相似的考试重点,有的考点是每年都会考的,有的是隔年会考的,做几套真题也许你就会发现考试的套路,做真题还能够检查自己掌握知识的程度,测试出自己的不足,及时查缺补漏。
五、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二)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三)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四)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第十六条注册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二)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四)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五)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六)参加继续教育。
六、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指南说明如下:
第二章注册
第六条注册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
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第七条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执业资格;
(二)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本办法第十二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第八条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可以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出具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对申请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决定。
“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初始、变更、延续注册,逐步实行网上申报、受理和审批。”